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位于烏拉特前旗黨政大樓四樓,行政編制17名,設主任4名(正科級)副主任4名,國防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
二、單位主要職責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規劃編制、項目審核、經濟體質改革、投資綜合管理、區域協調發展、創新驅動發展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旗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旗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價格收費政策,提出全旗價格調控目標,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制定、調整商品服務和收費標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民營經濟發展。
(五)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牽頭推進全旗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按權限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安排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生產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權限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動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按權限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市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規劃。按權限擬訂和實施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等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工作。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旗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旗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國民經濟發展和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落實自治區、市下達的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十三)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旗綜合交通發展重大規劃、重大產業建設、重大改革方案擬定和重大投資項目審核工作。統籌能源、郵政、鐵路民航、綜合交通發展的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按權限審核鐵路、民航建設項目,負責對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鐵路、民航項目等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計劃,推動建設新能源體系。推進能源體質改革,組織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旗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水能、可再生能源、氫能,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業的管理。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轉報全旗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牧區能源發展工作。
組織推進全旗能源重大裝備技術研發及相關重大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應用。負責全旗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協調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全旗能源生產、運行、管理,規范維護能源市場秩序。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資源、財稅、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等建議。負責開展全旗能源對外合作,協調推進地區間和境外能源開發利用。
負責全旗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配合協調全旗能源行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統籌全旗煤礦火區、采空區、沉陷區等災害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旗能源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劃。負責監測分析全旗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旗電力行業運行安全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負責企業電力需求側管理。依法開展全旗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十六)組織實施全旗糧食宏觀調控、糧食供需總量平衡;研究擬訂全旗糧油質量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全旗糧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制定旗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旗本級儲備糧油管理工作;負責全旗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
(十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國防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貫徹執行國防動員等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國防動員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指導、監督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擬訂烏拉特前旗國防動員建設發展規劃、計劃協調相關部門擬訂本地區本領域國防動員方案預案。綜合協調國民經濟、人民防空、交通備戰、科技信息、新域新質等領域動員準備、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督導國防動員落實。組織落實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工作。配合組織人民武裝動員工作。組織開展國防動員訓練演練及宣傳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執行防災救災應急支援任務。戰時組織國防動員平戰轉換,展開國防動員行動。組織開展軍民融合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統籌協調有關方面提出軍民融合發展思路、原則、政策和方案,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相關體質改革、重大事項。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旗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總結推廣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經驗。組織編制人民防空方案計劃并監督實施。統籌全旗國防動員相關信息化建設和信息數據的轉換運用。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建設、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城市和基礎設施建設、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任務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組織推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及應用工作。組織協調落實軍事設施保護、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管理工作。負責籌集和管理國防動員建設經費,按權限監督國防動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八)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
2.承擔機關黨務、機構編制、人事、財務、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紀檢、政務公開、行政應訴、機關法制建設等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旗物資儲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承擔物資儲備市場分析、監測預警和應急網絡建設工作
4.承擔各類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郝培志 聯系電話:0478-3212382
(二)農村牧區經濟股
1.提出農村牧區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2.銜接平衡農牧業、林業和草原、水利、氣象、生態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組織協調實施。
3.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全旗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移民安置工作。
4.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5.提出推進全旗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的建議并協調實施。
6.研究我旗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制定區域經濟合作協議和規劃,協調推動落實相關合作計劃。組織制定和參與沿黃沿線、陜甘寧蒙一體化發展規劃。推動沿邊重點地區開發開放建設。
7.參與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規劃。
8.參與擬訂和實施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
9.編制申報重點流域治理、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等。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胡秀英 聯系電話:0478-3227939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1.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參與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草案。
2.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安排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權限審核重大項目。
3.編制中央和自治區預算內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計劃。
4.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5.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6.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7.提出全旗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旗發展規劃。
8.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的評估督導工作,并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9.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旗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旗發展規劃。
10.統籌規劃編制立項。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11.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12.負責督導發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落實情況。牽頭組織開展對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導。
1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旗綜合交通發展戰略、重大規劃、重大產業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擬定和重大投資項目審核工作。
14.統籌綜合交通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15.綜合分析全旗綜合交通經濟發展情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和職責分工審核綜合交通建設項目。
16.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
17.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全旗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
18.提出全旗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范工程。
19.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自治區發展規劃。
20.統籌推進政務信息資源整合。
21.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高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婷婷 聯系電話:0478-3212763
(四)環資產業經貿股
1.按權限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按權限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并協調實施。
2.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協調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3.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自治區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4.承擔全旗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
5.擬訂全旗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6.銜接平衡全旗民營經濟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計劃,編制扶持民營經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相關政策落實情況,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7.按權限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
8.按權限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戰略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
9.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10.研究分析全旗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貨幣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并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11.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與制度建設。統籌、指導、協調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與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2.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按權限審核重大項目。承擔全旗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按權限擬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規劃。
13.指導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制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配合自治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劉彥萍 聯系電話:0478-3227660
(五)社會事業發展股。
1.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
2.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3.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
4.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婷婷 聯系電話:0478-3212763
(六)價格綜合管理股。
1.監測分析價格形勢,按權限擬訂全旗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措施。承擔價格預警、價格宣傳等工作。
2.研究擬訂收費的措施辦法。制定和調整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重要商品價格。管理全旗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工作。
3.擬訂和調整旗管理權限內收費標準。擬訂治理亂收費辦法并組織實施。
4.辦理本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政府各部門以及國務院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提出的價格認定事項。
5.組織開展全旗主要農畜產品生產成本和收益調查,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價格成本調查任務,按法定權限監審旗政府定價成本。
6.開展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莎茹拉 聯系電話:0478-3227969
(七)國防動員辦公室綜合協調股
1.負責全旗國防動員辦公室日常事物工作。
2.負責旗國防動員建設資金籌集、使用、管理。
3.負責旗委軍民動員融合發展委員會日常事物和全旗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導落實工作。
4.宣傳貫徹國防動員等法律法規
5.組織編制人民防空方案計劃并監督實施。
負責人:蘇不達 聯系電話:0478-3219589
(八)糧食業務股
1.研究提出全旗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的建議;制定全旗糧食流通管理制度、辦法。
2.制定全旗糧食質量標準及糧食購銷政策并組織實施。
3.負責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
4.負責審核匯總全旗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
5.負責各種政策性糧食的供應管理工作。
6.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認定工作。
7.負責組織對全旗糧食安全戰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優質糧食工程”。
8.承擔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和糧食產銷合作指導工作,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推進糧食流通科普和節糧減損工作。
9.承擔糧食產業經濟運行統計和分析工作。
10.負責全旗地方儲備糧油調運和倉儲管理,制定地方儲備糧油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旗儲備糧油規模和總體布局方案,提出旗級儲備糧油收購、銷售計劃及輪換計劃。
11.承擔旗級儲備糧油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及監督管理,負責檢查和指導全旗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12.指導全旗糧食企業倉儲管理工作;負責全旗糧油倉儲設施統計工作;負責全旗糧食行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上報,配合相關部門對項目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13.負責全旗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統計工作;制定全旗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統計制度并組織實施。
14.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市場分析、監測預警和應急網絡建設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賈晉 聯系電話:0478-3212371
(九)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股
1.負責糧食流通政策的組織實施,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組織指導全旗糧食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全旗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4.負責有關糧食行業行政應訴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張德富 聯系電話:15847886696
(十)能源股
1.承擔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牧區能源發展管理工作。
2.按權限擬訂全旗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以及電力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3.承擔全旗電力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等工作,維護電力市場秩序,監測分析電力行業經濟運行情況。
4.按規定權限承擔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火電、電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5.承擔全旗石油、天然氣開發利用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產需平衡銜接和日常調節,按權限擬訂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6.按規定權限承擔全旗石油、天然氣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核、轉報等工作。
7.組織擬訂全旗煤炭行業發展規劃,按規定權限承擔全旗煤礦、洗煤廠、煤層氣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8.承擔煤礦采空區災害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
9.按規定權限承擔瓦斯抽采利用、綠色充填開采、露天煤礦邊幫煤回收等項目的審批、驗收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
10.負責煤炭行業科技創新成果及先進技術、工藝、設備的推廣應用。
11.負責全旗煤礦建設和生產秩序監管工作。負責全旗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協調解決煤炭供應中的問題。負責全旗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監測,承擔煤炭行業統計分析、運行監測預警等工作。
12.電力運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旗縣區負責煤礦、電力運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監管的部門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13.配合協調全旗能源行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劉慧 聯系電話:0478-3227939
(十一)在線審批備案股
1.負責咨詢受理符合內蒙古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要求的項目審批、備案等工作。
2.承擔項目庫建設等相關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建棟 聯系電話: 15847886702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振興大街黨政大樓415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聯系方式:0478-3212858
負責人:王釗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位于烏拉特前旗黨政大樓四樓,行政編制17名,設主任4名(正科級)副主任4名,國防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
二、單位主要職責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規劃編制、項目審核、經濟體質改革、投資綜合管理、區域協調發展、創新驅動發展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旗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旗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價格收費政策,提出全旗價格調控目標,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制定、調整商品服務和收費標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民營經濟發展。
(五)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牽頭推進全旗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按權限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安排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生產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權限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動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按權限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市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規劃。按權限擬訂和實施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等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工作。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旗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旗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國民經濟發展和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落實自治區、市下達的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十三)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旗綜合交通發展重大規劃、重大產業建設、重大改革方案擬定和重大投資項目審核工作。統籌能源、郵政、鐵路民航、綜合交通發展的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按權限審核鐵路、民航建設項目,負責對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鐵路、民航項目等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計劃,推動建設新能源體系。推進能源體質改革,組織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旗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水能、可再生能源、氫能,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業的管理。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轉報全旗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牧區能源發展工作。
組織推進全旗能源重大裝備技術研發及相關重大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應用。負責全旗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協調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全旗能源生產、運行、管理,規范維護能源市場秩序。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資源、財稅、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等建議。負責開展全旗能源對外合作,協調推進地區間和境外能源開發利用。
負責全旗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配合協調全旗能源行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統籌全旗煤礦火區、采空區、沉陷區等災害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旗能源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劃。負責監測分析全旗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旗電力行業運行安全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負責企業電力需求側管理。依法開展全旗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十六)組織實施全旗糧食宏觀調控、糧食供需總量平衡;研究擬訂全旗糧油質量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全旗糧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制定旗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旗本級儲備糧油管理工作;負責全旗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
(十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國防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貫徹執行國防動員等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國防動員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指導、監督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擬訂烏拉特前旗國防動員建設發展規劃、計劃協調相關部門擬訂本地區本領域國防動員方案預案。綜合協調國民經濟、人民防空、交通備戰、科技信息、新域新質等領域動員準備、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督導國防動員落實。組織落實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工作。配合組織人民武裝動員工作。組織開展國防動員訓練演練及宣傳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執行防災救災應急支援任務。戰時組織國防動員平戰轉換,展開國防動員行動。組織開展軍民融合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統籌協調有關方面提出軍民融合發展思路、原則、政策和方案,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相關體質改革、重大事項。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旗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總結推廣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經驗。組織編制人民防空方案計劃并監督實施。統籌全旗國防動員相關信息化建設和信息數據的轉換運用。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建設、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城市和基礎設施建設、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任務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組織推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及應用工作。組織協調落實軍事設施保護、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管理工作。負責籌集和管理國防動員建設經費,按權限監督國防動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八)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
2.承擔機關黨務、機構編制、人事、財務、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紀檢、政務公開、行政應訴、機關法制建設等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旗物資儲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承擔物資儲備市場分析、監測預警和應急網絡建設工作
4.承擔各類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郝培志 聯系電話:0478-3212382
(二)農村牧區經濟股
1.提出農村牧區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2.銜接平衡農牧業、林業和草原、水利、氣象、生態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組織協調實施。
3.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全旗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移民安置工作。
4.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5.提出推進全旗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的建議并協調實施。
6.研究我旗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制定區域經濟合作協議和規劃,協調推動落實相關合作計劃。組織制定和參與沿黃沿線、陜甘寧蒙一體化發展規劃。推動沿邊重點地區開發開放建設。
7.參與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規劃。
8.參與擬訂和實施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
9.編制申報重點流域治理、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等。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胡秀英 聯系電話:0478-3227939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1.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參與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草案。
2.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安排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權限審核重大項目。
3.編制中央和自治區預算內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計劃。
4.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5.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6.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7.提出全旗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旗發展規劃。
8.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的評估督導工作,并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9.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旗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旗發展規劃。
10.統籌規劃編制立項。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11.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12.負責督導發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落實情況。牽頭組織開展對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導。
1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旗綜合交通發展戰略、重大規劃、重大產業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擬定和重大投資項目審核工作。
14.統籌綜合交通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15.綜合分析全旗綜合交通經濟發展情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和職責分工審核綜合交通建設項目。
16.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
17.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全旗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
18.提出全旗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范工程。
19.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自治區發展規劃。
20.統籌推進政務信息資源整合。
21.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高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婷婷 聯系電話:0478-3212763
(四)環資產業經貿股
1.按權限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按權限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并協調實施。
2.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協調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3.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自治區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4.承擔全旗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
5.擬訂全旗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6.銜接平衡全旗民營經濟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計劃,編制扶持民營經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相關政策落實情況,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7.按權限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
8.按權限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戰略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
9.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10.研究分析全旗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貨幣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并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11.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與制度建設。統籌、指導、協調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與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2.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按權限審核重大項目。承擔全旗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按權限擬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規劃。
13.指導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制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配合自治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劉彥萍 聯系電話:0478-3227660
(五)社會事業發展股。
1.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
2.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3.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
4.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婷婷 聯系電話:0478-3212763
(六)價格綜合管理股。
1.監測分析價格形勢,按權限擬訂全旗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措施。承擔價格預警、價格宣傳等工作。
2.研究擬訂收費的措施辦法。制定和調整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重要商品價格。管理全旗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工作。
3.擬訂和調整旗管理權限內收費標準。擬訂治理亂收費辦法并組織實施。
4.辦理本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政府各部門以及國務院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提出的價格認定事項。
5.組織開展全旗主要農畜產品生產成本和收益調查,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價格成本調查任務,按法定權限監審旗政府定價成本。
6.開展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莎茹拉 聯系電話:0478-3227969
(七)國防動員辦公室綜合協調股
1.負責全旗國防動員辦公室日常事物工作。
2.負責旗國防動員建設資金籌集、使用、管理。
3.負責旗委軍民動員融合發展委員會日常事物和全旗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導落實工作。
4.宣傳貫徹國防動員等法律法規
5.組織編制人民防空方案計劃并監督實施。
負責人:蘇不達 聯系電話:0478-3219589
(八)糧食業務股
1.研究提出全旗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的建議;制定全旗糧食流通管理制度、辦法。
2.制定全旗糧食質量標準及糧食購銷政策并組織實施。
3.負責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
4.負責審核匯總全旗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
5.負責各種政策性糧食的供應管理工作。
6.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認定工作。
7.負責組織對全旗糧食安全戰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優質糧食工程”。
8.承擔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和糧食產銷合作指導工作,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推進糧食流通科普和節糧減損工作。
9.承擔糧食產業經濟運行統計和分析工作。
10.負責全旗地方儲備糧油調運和倉儲管理,制定地方儲備糧油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旗儲備糧油規模和總體布局方案,提出旗級儲備糧油收購、銷售計劃及輪換計劃。
11.承擔旗級儲備糧油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及監督管理,負責檢查和指導全旗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12.指導全旗糧食企業倉儲管理工作;負責全旗糧油倉儲設施統計工作;負責全旗糧食行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上報,配合相關部門對項目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13.負責全旗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統計工作;制定全旗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統計制度并組織實施。
14.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市場分析、監測預警和應急網絡建設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賈晉 聯系電話:0478-3212371
(九)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股
1.負責糧食流通政策的組織實施,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組織指導全旗糧食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全旗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4.負責有關糧食行業行政應訴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張德富 聯系電話:15847886696
(十)能源股
1.承擔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牧區能源發展管理工作。
2.按權限擬訂全旗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以及電力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3.承擔全旗電力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等工作,維護電力市場秩序,監測分析電力行業經濟運行情況。
4.按規定權限承擔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火電、電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5.承擔全旗石油、天然氣開發利用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產需平衡銜接和日常調節,按權限擬訂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6.按規定權限承擔全旗石油、天然氣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核、轉報等工作。
7.組織擬訂全旗煤炭行業發展規劃,按規定權限承擔全旗煤礦、洗煤廠、煤層氣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8.承擔煤礦采空區災害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
9.按規定權限承擔瓦斯抽采利用、綠色充填開采、露天煤礦邊幫煤回收等項目的審批、驗收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
10.負責煤炭行業科技創新成果及先進技術、工藝、設備的推廣應用。
11.負責全旗煤礦建設和生產秩序監管工作。負責全旗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協調解決煤炭供應中的問題。負責全旗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監測,承擔煤炭行業統計分析、運行監測預警等工作。
12.電力運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旗縣區負責煤礦、電力運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監管的部門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13.配合協調全旗能源行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劉慧 聯系電話:0478-3227939
(十一)在線審批備案股
1.負責咨詢受理符合內蒙古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要求的項目審批、備案等工作。
2.承擔項目庫建設等相關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建棟 聯系電話: 15847886702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振興大街黨政大樓415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聯系方式:0478-3212858
負責人:王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