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民政局:
為加快推進我旗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規范殯葬服務收費行為和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我委對殯葬服務行業涉及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價格收費進行了成本調查,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合法性審查,并上報請示旗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烏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復《關于對烏拉特前旗制定與基本服務密切相關的殯葬延伸服務價格和城鄉公益性公墓價格及維護管理收費標準實施方案的批復》烏政字〔2025}59號文件要求,現將烏拉特前旗殯葬服務收費執行標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與殯葬基本服務密切相關的延伸服務收費標準
(一)大廳(1號吊唁廳),面積483平方米,收費標準75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
(二)中廳帶休息室(2號、14號吊唁廳),面積152平方米,收費標準60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
(三)中廳不帶休息室(5號、11號吊唁廳),面積126平方米,收費標準50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
(四)小廳(3號、4號、6號、7號、8號、9號、10號、12號、13號),面積80平方米,收費標準30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根據用戶需求自由選擇吊唁廳(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二、公益性公墓價格、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
公益性公墓價格2300元/座。根據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進行差率控制或最高限價,公益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每座50元/年,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每座150元/年。公墓維護管理費最長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合同期滿可根據喪葬戶需求,自愿選擇是否繼續繳納維護管理費續租墓穴。
三、收費方式由行業主管部門和殯葬服務企業協商確定。
四、收費標準及依據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網絡平臺等進行收費公示,收費窗口建立收費公示欄。收費過程中存在問題及時反饋價格主管部門。
五、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的有關政策提供服務,要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范等內容,自覺規范服務和收費行為,實行喪葬戶自愿選擇,公平協商,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執行期間,國家、自治區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本通知執行時間,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烏拉特前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8日
烏拉特前旗民政局:
為加快推進我旗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規范殯葬服務收費行為和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我委對殯葬服務行業涉及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價格收費進行了成本調查,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合法性審查,并上報請示旗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烏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復《關于對烏拉特前旗制定與基本服務密切相關的殯葬延伸服務價格和城鄉公益性公墓價格及維護管理收費標準實施方案的批復》烏政字〔2025}59號文件要求,現將烏拉特前旗殯葬服務收費執行標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與殯葬基本服務密切相關的延伸服務收費標準
(一)大廳(1號吊唁廳),面積483平方米,收費標準75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
(二)中廳帶休息室(2號、14號吊唁廳),面積152平方米,收費標準60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
(三)中廳不帶休息室(5號、11號吊唁廳),面積126平方米,收費標準50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
(四)小廳(3號、4號、6號、7號、8號、9號、10號、12號、13號),面積80平方米,收費標準300元/天,包含吊唁設備租賃費(吊唁設備租賃包含音響、電子挽聯、電子顯示屏及控制系統、桌、椅、床、瞻仰棺);根據用戶需求自由選擇吊唁廳(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二、公益性公墓價格、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
公益性公墓價格2300元/座。根據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進行差率控制或最高限價,公益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每座50元/年,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每座150元/年。公墓維護管理費最長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合同期滿可根據喪葬戶需求,自愿選擇是否繼續繳納維護管理費續租墓穴。
三、收費方式由行業主管部門和殯葬服務企業協商確定。
四、收費標準及依據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網絡平臺等進行收費公示,收費窗口建立收費公示欄。收費過程中存在問題及時反饋價格主管部門。
五、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的有關政策提供服務,要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范等內容,自覺規范服務和收費行為,實行喪葬戶自愿選擇,公平協商,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執行期間,國家、自治區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本通知執行時間,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烏拉特前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