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生態環境局烏拉特前旗分局2025年4月25日對1個擬審批項目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4月25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478-2652111、2652152
傳 真:0478-2652111
通訊地址:巴彥淖爾市生態環境局烏拉特前旗分局
郵 編:014400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表)的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內蒙古包西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管樁生產廠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烏拉特前旗工業園區原內蒙古烏拉山化肥有限公司舊址
建設單位:內蒙古包西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內蒙古意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擬新建1條光伏管樁生產線,設計年產Φ300PHC樁(8-15米節長A型、B型、AB型)300萬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產車間、水泥筒倉、礦粉筒倉、硅粉筒倉、產品堆場、鍋爐房(內設1臺6t/h生物質鍋爐及配套軟水制備系統),給排水、供電、辦公區、環保工程等公用輔助工程。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氣環境影響保護措施
(1)施工揚塵
①盡量避讓和遠離敏感目標,無法遠離敏感目標的必須采取濕式作業方式;
②施工全過程中涉及開挖、回填等產塵量大的作業工序必須采用濕式作業,作業時提前進行灑水抑塵;
③在項目施工區域四周設置防塵圍擋;
④避免在大風天氣時進行產塵量大的工作內容。
(2)施工機械廢氣
①在施工過程中,禁止運輸車輛超載;
②加強施工機械的日常保養和維護;
③禁止使用廢氣排放超標的車輛。
(3)施工期對項目西側大氣保護目標防護
①施工全過程中涉及開挖、回填等產塵量大的作業工序必須采用濕式作業,作業時提前進行灑水抑塵;
②避免在大風天氣時進行產塵量大的工作內容。
2、水環境保護措施
為減少施工期的廢水污染,應采取的措施是:施工期施工廢水主要為設備清洗水,設防滲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抑塵,不外排,要求均勻噴灑,嚴禁形成地表徑流。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化肥廠內現有衛生間,不外排。
3、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
為防止施工期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帶來不利影響,要求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磚塊、混凝土、涂刷材料和包裝材料等固體廢物必須妥善處理,及時清運;
(2)合理規劃施工方案,科學布局施工材料堆放場;
(3)當車輛運輸散體廢料和廢棄物時,必須密閉、包扎、覆蓋,不得沿途漏撒,要按照指定的路線行駛;
(4)施工結束后,要對磚塊、混凝土和包裝材料等固體廢物及時收集,盡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場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
(5)建議項目施工時設立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地點,以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明 顯影響。
4、聲環境保護措施
項目施工期噪聲源主要為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其特點是間歇或陣發性的,并具備流動性,噪聲較高。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制定施工計劃,盡可能避免大量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
②施工時選用噪聲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施工設備。加強設備維護和保養,保持機械潤滑,減少運行噪聲;同時加強管理,以減少因施工設備維護和保養不當產生的噪聲。
③按操作規范操作機械設備,減少操作過程中的碰撞噪聲,并對工人進行環保方面的教育。
④加強施工管理,優化施工場地布置。
⑤施工期交通運輸噪聲對環境影響較大,應盡量減少夜間運輸;適當限制大型載重車的車速;對運輸車輛定期維修、養護。
運營期:
1. 廢氣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有 1#生產車間砂石料堆存區裝卸、轉運粉塵、攪拌機攪拌粉塵、筒倉粉塵、金屬切割粉塵和鍋爐燃燒廢氣。
①1#生產車間砂石料堆存區裝卸、轉運粉塵
1#生產車間砂石料堆存區粉塵包括砂石料卸料、上料和轉運粉塵,本項目通過采取全封閉輸送皮帶、霧炮抑塵、全封閉儲棚等措施屬于可行技術,采取措施后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 2013)中表 3 的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②攪拌機攪拌粉塵
水泥、礦粉、硅粉、添加劑、石子和砂子等在進料倉內計量后送至攪拌機內進行攪拌,攪拌機進料及攪拌過程中會產生粉塵排放,攪拌過程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 15m 高排氣筒(P2)排放。
③筒倉粉塵
本項目水泥、礦粉和硅粉全部使用筒倉暫存,共設置 2 座水泥筒倉、1 座礦粉筒倉和 1 座硅粉筒倉。筒倉在物料裝卸過程中會有粉塵產生,本項目4 座筒倉均配備靜脈除塵器,粉塵經靜脈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④金屬切割粉塵
本項目切割工序在 2#全封閉生產車間內進行并配套建設移動式收塵裝置。
⑤鍋爐燃燒廢氣
本項目建設 1 臺 6t/h 生物質鍋爐(臥式快裝鏈條爐排蒸汽鍋爐)為管樁生產養護供汽,生物質鍋爐燃運行過程中主要有煙塵、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產生,本項目鍋爐廢氣采用低氮燃燒(鍋爐內置)+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 1根 35m 高排氣筒 P1 排放。
2.廢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拉運至巴彥淖爾市鴻德再生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置,不外排。
(2)生產廢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包括軟水裝置廢水、鍋爐排水、混凝土攪拌罐沖洗廢水和管樁離心成型廢水。
①軟水裝置廢水
項目再生廢水用灑水罐車收集,用于廠區道路灑水抑塵。
②鍋爐排水
鍋爐排水用于砂石料暫存區抑塵用水,不外排。
③混凝土攪拌罐清洗廢水
攪拌罐沖洗廢水直接用于下次混凝土攪拌生產使用,清洗廢水不出攪拌罐,不外排。
④管樁離心成型廢水
離心成型工序產生的廢水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生產用水,不外排。
3.噪聲
①加強設備管理,使生產設備保持良好運轉;
②在廠界四周、高噪聲車間周圍、廠區道路兩側種植灌木、喬木和綠化帶,起到減緩噪聲傳播的作用;
③運營期加強調度管理,運輸噪聲多為偶發噪聲,通過加強管理(如減速慢行、禁止鳴笛等),盡量減少夜間運輸。
4.固體廢物
(1)攪拌機除塵灰
除塵灰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產,除塵灰清掏過轉移過程應避免遺撒,以防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2)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定期拉運送至周邊磚廠綜合利用,嚴禁隨意傾倒、露天堆存,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在廠區設置若干分類垃圾箱進行收集,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
(4)筒倉除塵灰
除塵灰自動落回筒倉作為原料進入生產,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5)鍋爐除塵灰
除塵器定期清掏暫存于鍋爐灰渣暫存區,最終拉運至周邊農田用作 肥料使用。
(6)鍋爐爐渣
鍋爐爐渣暫存于鍋爐灰渣暫存區,鍋爐灰渣最終拉運至周邊農田用作肥料使用。
(7)鋼棒切割渣
本項目 PC 鋼棒切割時產生少量鋼粉,均散落在生產場所周邊,定期工作人員清掃收集,產生量約 130.88t/a,屬于一般工業固廢,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內,定期作為廢鐵屑外售。
(8)離子交換樹脂
本項目設置一臺軟水制備機,為鍋爐用水提供軟水,軟水制備機中離子交換樹脂每兩年更換一次,項目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更換時直接回收利用。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